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3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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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於重整完成前或裁定終止重整前得免辦限制出境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593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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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股份有限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後,於重整完成前或法院裁定終止重整前,得免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辦理限制出境。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