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0 18:2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大學附設停車場之停車費收入免稅之條件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270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國立○○大學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設置之校務基金,依該設置條例第4條規定係屬預算法第4條所定之特種基金,為因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而設置,不以營利為目的,並不作損益計算及盈餘分配,核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3項所稱公有事業,其所得依同法第4條第1項第19款規定免納所得稅。國立○○大學附設停車場收取停車費收入,既屬該校校務基金收入來源之一,其所得可依前開規定免納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