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8 16:0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出資超過50%之農產品批發市場屬公營事業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39905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農產品批發市場雖係由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出資超過50%者,惟若有結餘仍作股息之分配,係屬公營事業之性質,非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19款所稱「各級政府公有事業」。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