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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2 12:5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記帳中斷均應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09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96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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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設帳後有應行記載之會計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記載一段期間後中斷,不再依規定記載者,均應處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