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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15:4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存款於公益團體所得之利息不適用儲蓄扣除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05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536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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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存放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所取得之利息,核無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3款第8目(編者註:現行第2款第3目之3)規定之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