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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8 12:1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罰鍰之徵收期間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9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30707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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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稅法規定所處之罰鍰,其徵收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49條準用同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應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