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1 16:2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土增稅已逾徵收期間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02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楊君於68年6月21日訂約贈與(土地予許君),並於同年月22日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經核課土地增值稅,如該應徵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業經依法送達,且已逾徵收期間,應准核發逾徵收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倘該應徵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未合法送達,且已逾核課期間,應准核發逾核課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俾便當事人持憑辦理移轉登記。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