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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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個人以繼承之土地捐贈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金額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5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143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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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個人以繼承之土地捐贈,除屬依本部
台財稅字第
0900452891
號及
台財稅字第
0930451431
號令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免徵遺產稅,並不得列報捐贈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者外,其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依本部
台財稅字第
0920452464
號令第
3
點規定之標準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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