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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7 05:4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金投資捐助事業之公開上市股票不受80%限制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4021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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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行政院頒「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5款但書規定,由營利事業捐助之基金,得部分投資該捐贈事業之股票,其比率業經本部以69台財稅第35779號公告最多不得超過80%在案。至如該捐贈事業之股票,係屬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上市之股票者,可依同條款前段規定辦理,得不受本部上開公告最多不得超過80%之限制。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