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3 06:3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駐華大使館館員之銀行存款利息無免稅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63 年 04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217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駐華大使館以大使館名義存入銀行之款項所發生之利息,按照國際法原則應准予免納所得稅;至其館員所存入銀行款項之利息,核非所得稅法第4條第9款所稱外交官在職務上之所得,自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