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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6 18:3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勞委會給付參加職業訓練人員之訓練生活津貼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65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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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要點」(編者註:現行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給付參加職業訓練人員訓練期間之訓練生活津貼,免納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