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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03:2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部分住宅區部分道路預定地之土地未分割前徵免地價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89621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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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女士所有依都市計畫劃定之使用分區為部分住宅區部分道路預定地之土地,在尚未分割確定前,准先行估算,分別依法徵免地價稅。說明:二、本案當事人出具承諾書,就公共設施保留地部分,由主管機關先行以估算之面積,改按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俟將來地政機關釘樁逕為分割確定後,面積如有增減,再依法辦理退補稅款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