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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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打造車身工廠於辦妥廠商登記後受託打造車身可免辦產品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54123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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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車身工廠辦妥貨物稅廠商登記後,接受客戶提供底盤委託打造車身,可免辦理登記(編者註:指產品登記),惟應由廠商具函敘明車身品名、規格(包括型式、噸數或軸距)連同打造車身設計圖,一併向工廠所在地稽徵機關報備。稽徵機關應參照附表(編者註:打造車身及拖車產品細目編號表)之細目編號依本部編印之「貨物稅稽徵作業手冊」產品編號方式分別給予產品編號。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