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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6 06:1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在年度中滿20歲可選擇單獨或合併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247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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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之子於年度中滿20歲,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單獨申報或與台端合併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