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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3 19:3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紅外線調頻立體發射機及接收機屬應稅分離式音響組件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7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537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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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公司產製之「紅外線調頻立體發射機」及「紅外線調頻立體接收機」,經函准經濟部工業局工75二字第022740號函查明,係將立體音響信號用紅外線傳輸後再用一般音響耳機接聽,屬分離式音響組件,應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第1項第16款第8目(編者註:現行條例第11條第1項第8款)規定,課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