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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5 19:4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唱盤半製品非應稅貨物免辦免稅採購手續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1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41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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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廠商進口未裝置唱頭及馬達等機件之唱盤半製品,供製造應稅電唱機或唱盤,因該項半製品尚非應稅貨物,產製廠商可免辦採購原料免稅手續。惟為嚴密稽徵,海關應依本部68台財稅第36887號函規定,將進口資料通報工廠所在地稽徵機關查核。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