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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10:2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私立慈善機構出租之房屋不得免徵房屋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0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5115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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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社會慈善機構之出租房屋,其出租收益雖全部用於辦理救濟事業,惟既非屬直接供辦理事業所使用之房屋,自不得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