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1 23:1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未辦建物登記之基地移轉其地號之認定文件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166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之建物坐落基地移轉,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有關基地號之認定,准憑土地所有權人檢送地政機關所核發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予以認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