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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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未辦建物登記之基地移轉其地號之認定文件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166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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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之建物坐落基地移轉,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有關基地號之認定,准憑土地所有權人檢送地政機關所核發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予以認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