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6 00:1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地籍圖重測致面積減少其原因發生在前者可辦退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7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031109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先生於地籍圖重測前申報土地移轉繳納土地增值稅並辦妥移轉登記後,因辦理地籍圖重測致面積減少,其減少原因係重測前圖簿不符,地政機關原應於重測前辦理更正,惟未發現致未辦理更正者,其因該面積減少所溢繳之土地增值稅應准退還。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