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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17:0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市有非公用空屋非國有財產法免稅對象縱無收益仍應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62059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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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非公用空地及空屋確無收益,可否比照國有財產法第8條之規定,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一節,仍請依本部79816日台財稅第790232097號函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