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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8 22:5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財產法第8條所稱建築改良物應包括房屋在內
公發布日: 民國 60 年 01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04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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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土地法第5條及房屋稅條例第2條之規定,房屋係屬於建築改良物之範圍,故房屋稅應視為建築改良物稅之一種,國有財產法第8條所稱建築改良物,應包括房屋在內。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