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9 07:3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吸收式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主機仍應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6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9066513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二、ÍÍ公司進口吸收式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主機,經本部賦稅署函准經濟部工業局79二字第013309號函以本案之吸收式冷凍主機,其冷凍產生系統及水循環系統,係利用相同之能源轉換原理和操作方式。三、吸收式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仍須藉電動液體幫浦之運轉始能控制吸收劑之濃度與壓力,核屬貨物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應稅貨物,應課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