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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06:5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貼用偽造印花之處罰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1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78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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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貼用偽造印花稅票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第23條規定未依法貼用印花稅票論處。說明:二、納稅義務人有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印花稅者,並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論處。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