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16:1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冷凍空調試驗機其組件拆散供教學用有別於應稅貨物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261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ÍÍ學院進口冷凍空調試驗機,因其所有儀器組件均拆開顯示於方棹面板上,供教學示範研究之用,與一般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冷暖氣機不同,應准免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