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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9 17:0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指定休耕之水田免徵田賦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5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36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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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經政府指定休耕之水田,在休耕期間,均准免徵田賦及隨賦收購。(行政院台經字第7440號函、財政部72/05/14台財稅第33367號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