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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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政府指定休耕之水田免徵田賦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5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36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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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凡經政府指定休耕之水田,在休耕期間,均准免徵田賦及隨賦收購。(行政院
台經字第
7440
號函、財政部
72/05/14
台財稅第
33367
號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