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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5 03:0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私立學校發包工程所簽合約其由學校持有之一份免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62116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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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法第6條第2款所稱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係指公私立學校凡收支各該學校之公有款項,所書立或使用之憑證。故公私立學校發包各項工程所簽訂之承攬契約,學校所執之一份,依上開規定應免納印花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