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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29 21:2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雞精成分在90%以上之飲料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87835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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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藥品有限公司等三公司進口雞精類飲料,所提供之成分表或標示內含雞精成分既查明均在90%以上,依本部85台財稅第851098755號函核釋意旨,應免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