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29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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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一人擁有大樓內數戶房屋或相鄰之數棟房屋均可分別設籍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10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46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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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同一所有人在同一或相鄰座落(或門牌號碼)擁有數棟房屋,或一棟多層樓房屋屬同一所有人所有,或一棟大樓內同一所有人擁有數戶房屋,以上各種情形之住家房屋不論各棟(層、戶)是否各別辦妥所有權登記,均准予分別設立稅籍核定徵免房屋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