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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2 11:2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核定免稅車輛如免稅條件不變不必每年申請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65206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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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車輛,一經核定免稅,如其申請核准免稅之條件不變,不必每年按期申請核免手續。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