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2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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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庇護工場如非社會福利主管機關許可設立者不得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47314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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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主旨: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之庇護工場,是否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9款規定之社會福利機構案。說明:二、身心障礙庇護工場如非社會福利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立者,核與上開規定不符,未便准予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