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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3 23:0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開放空間建築物徵免房屋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9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906965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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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空間建築物如無償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使用者,准予免徵房屋稅,但僅供住戶等特定對象使用,或非開放供一般公眾使用者,應依其使用情形按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稅率課徵。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