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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1 16:2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補習班等使用房屋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1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2606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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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健身院、按摩院、相士、助產士、育嬰中心及未合於免徵房屋稅規定之私立學校、幼稚園、托兒所等使用之房屋,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