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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4 21:1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暗渠地面上設收費停車場應按持分比例課徵地價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89045778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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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所有溝渠用地,地面下為暗渠,合於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9款免稅規定,地面設置平面露天式公有收費停車場,該停車場未依停車場法第25條規定領有停車場登記證,不符同條項第13款免稅規定,該停車場用地課徵地價稅之計算公式如下:
應課稅土地面積=停車場用地面積×1÷[1(地上停車場)+1(地下溝渠)]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