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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2.23 02:5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稀釋天然果蔬汁不得添加天然香料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3670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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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合於國家標準之稀釋天然果蔬汁,68年貨物稅條例修正前原規定免徵貨物稅,惟實務上必須定期抽驗,才能判定是否合於國家標準,上項抽驗不但手續繁瑣,且抽驗不合格者,又須補稅處罰,廠商咸感困擾,乃於68年修正該條例時,採納業者意見,將稀釋天然果蔬汁納入課稅,並降低稅率,而不再過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以資簡化。又查稀釋天然果蔬汁之貨物稅稅率較其他飲料品為低,旨在鼓勵飲料品工廠多採用國產水果、蔬菜製造飲料品,以提高飲料品之品質,並利農業發展。由於兩者稅率相差頗鉅,因此須有明顯區隔,否則如准許廠商於稀釋天然果蔬汁中可任意添加香料、色素等人工添加物,將降低天然果蔬汁含量,其結果可能與其他飲料品並無不同,如仍適用較低稅率課徵貨物稅,有違賦稅公平原則。因此本部乃依修法意旨於75/05/23以台財稅第7533088號函規定稀釋天然果蔬汁不得添加香料、色素等人工添加物或稀釋天然果蔬汁國家標準禁止之其他食品添加物及含有咖啡因成分之食品。至於上開部函所稱香料既未指明天然或人造,自應包括天然香料及人造合成香料在內,至所稱人工添加物,係指製造過程中,以人為方式添加者而言。

(本部111年5月31日台財稅字第11100516381號令修正本函規定如下:查合於國家標準之稀釋天然果蔬汁,68年貨物稅條例修正前原規定免徵貨物稅,惟實務上必須定期抽驗,才能判定是否合於國家標準,上項抽驗不但手續繁瑣,且抽驗不合格者,又須補稅處罰,廠商咸感困擾,乃於68年修正該條例時,採納業者意見,將稀釋天然果蔬汁納入課稅,並降低稅率,而不再過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以資簡化。又查稀釋天然果蔬汁之貨物稅稅率較其他飲料品為低,旨在鼓勵飲料品工廠多採用國產水果、蔬菜製造飲料品,以提高飲料品之品質,並利農業發展。由於兩者稅率相差頗鉅,因此須有明顯區隔,否則如准許廠商於稀釋天然果蔬汁中可任意添加香料、色素等人工添加物,將降低天然果蔬汁含量,其結果可能與其他飲料品並無不同,如仍適用較低稅率課徵貨物稅,有違賦稅公平原則。因此本部乃依修法意旨於111年5月31日台財稅字第11100516380號令規定飲料品含有咖啡因成分超過使用限量,或添加香料、色素或其他人工添加物者,非屬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稀釋天然果蔬汁。至於上開部令所稱香料既未指明天然或人造,自應包括天然香料及人造合成香料在內,至所稱人工添加物,係指製造過程中,以人為方式添加者而言。)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