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2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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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執行代筆遺囑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該遺囑非屬課徵範圍之憑證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45569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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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立遺囑人將其所有之不動產分別移轉予
2
位繼承人,每筆土地或建物均由
1
位繼承人單獨繼承,且以遺囑辦理繼承登記。該具繼承性質之遺囑,尚非屬稅法規定課徵範圍之憑證。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