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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06 19:0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縣府所有復康巴士經核不符規定無免稅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7398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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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為落實照顧重度身心障礙者,以縣府名義所有復康巴士,申請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稅案,經核與上開法條規定不符,尚無免稅之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