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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1 04:3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工程顧問社將承攬契約移轉其投資公司所簽移轉同意書免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5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024402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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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財團法人○○工程顧問社將其與業主簽訂之承攬契約,所生全部權利及義務移轉與轉投資之○○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其由三方所簽訂之「合約移轉同意書」,核其內容尚非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4款承攬契據課徵範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