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1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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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環保署所屬空氣污染監視測定車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64009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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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局(編者註:現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屬大型空氣污染監視車,及中型公害噪音振動測定車各乙輛,如具備固定特殊設備及標幟,專供監測空氣污染及噪音振動之用,准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