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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3.01 21:1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契稅申報截止日為放假日應順延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4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4005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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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概括承受××信用合作社,其契稅申報截止日為87年1月30日,因是日至2月1日均逢放假日,其契稅申報截止日,應順延至2月2日,並以2月3日為怠報之起算日。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