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12:3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水利會非屬政府機關其取得不動產不得免徵契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61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水利會尚非政府機關,其取得之不動產,應不能適用同條例(編者註:契稅條例)第14條第1款有關各級政府機關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免徵契稅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