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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4 12:3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委託代建房屋如係投入資金委託興建而非購屋者不課契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10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7199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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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君與○○建設有限公司訂立委託代建房屋合約書所興建之房屋,如查明確係由賴君投入資金委託興建而非向建屋者購買房屋者,依本部80年11月13日台財稅第801261566函釋,應免徵契稅,尚不宜以非委由使用執照所載之營造廠商承造,即認定為非委建房屋。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