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5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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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房屋經協議價購尚未移轉者其房屋稅仍由原所有人負擔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59209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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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貴市○○號房屋之拆遷,如經查明係採協議價購方式辦理,其房屋稅之課徵,應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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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稅第
39597
號函釋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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