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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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業拆款交易所產生之交易明細表作為列帳憑證免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094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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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關於金融業拆款中心會員單位進行新台幣拆款交易,以
貴行(編者註:中央銀行)同業資金調撥清算系統辦理拆款及利息之轉帳或期約轉帳,並以該系統所產生之交易明細表,作為列帳憑證,核其內容尚不具銀錢收據性質,應免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