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7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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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廣播電台製作節目收取補助費所立收據應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786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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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台受託製作播出節目,收取補助費所開立之收據,核屬銀錢收據,應依印花稅法規定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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