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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3 21:1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陽台加蓋違建未拆除前仍應併入計算房屋面積核課房屋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7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0935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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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之陽台外圍加建牆壁,與原主建物之外牆間隔成房間使用,已非屬陽台,其違建在未拆除前原陽台部分仍應併入計算面積,核課房屋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