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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08:3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運往國外測試之樣品車未辦退稅者其復運進口時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62011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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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運出口提供國外測試自行開發設計用之新車種樣品車,於出廠運往國外測試時,其已完納之貨物稅未辦退稅者(可查驗原完稅出廠證),原車復運進口,應免再課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