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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05 16:0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進口貨物進儲保稅倉庫涉及虛報情事如准依實到貨物更正報單免補稅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361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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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以D8報單申報進口貨物進儲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涉及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各款所規定之虛報情事,如海關准依其實到貨物更正報單及帳載資料後,仍予列為保稅之貨物者,可比照本部台財稅字第09504520350號函規定,免予補徵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處罰。
附件: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504520350號函
有關Í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以D8「外貨進保稅倉」報單申報進口貨物進儲保稅倉庫,涉及虛報數量乙案,准予比照本部台財稅字第09404515200號函規定,毋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7款規定補徵營業稅並處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