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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7 11:3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空中纜車如經交通部認屬機械遊樂設施應課徵娛樂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93908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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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空中纜車,既經交通部認屬機械遊樂設施,自應依法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