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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18 09:4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規定94年8月20日以前發布之遺產及贈與稅函令之適用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45805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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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民國94年8月20日前發布之遺產及贈與稅釋示函令,凡未編入九十四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令彙編者,自民國95年1月1日起,非經本部重行核定,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二、凡經收錄於本彙編而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或前臺灣省稅務局發布之函釋,均可援引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