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19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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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興櫃股票為遺產或贈與財產,應依繼承開始或贈與日該證券之最後成交價估定之。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9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455874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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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興櫃股票為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8條第1項所稱之「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其遺產或贈與財產價值,應依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該證券之最後成交價估定之。當日無交易價格者,依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前最後一日之最後成交價估定之
。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